大致说来,《上帝之城》论述了以下六点要义。
第一,关于两城的存在之实据。上帝之城也即“神的城”,它并非是奥古斯丁的凭空捏造,而是有圣经做为根据的,它是一种确确实实的客观存在。《诗篇》第八十七章第三节就有这样的经句:“神的城啊,有荣耀的事乃指着你说的”。在《诗篇》第四十八章中又说:“耶和华本为大!在我们神的城中,在他的圣山上,该受大赞美。锡安山--大君王的城,在北面居高华美,为全地所喜悦。......神必坚立这城,直到永远”。奥古斯丁指出,这些经文都是证明上帝之城存在的无可否认的确据。
这座神的城、即上帝之城,要如是理解:在世俗层面上是指耶路撒冷城﹔在属灵层面上是指那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天上的城”,也就是神的宝座之所在,也是天国国王耶稣基督所统治的“天国”之所在。而且,这个世界的创造者和主宰者是真神,他欢迎人们来做他的圣洁的子民。
与上帝之城相对,世俗之城也是有目共睹的客观存在。世俗之城的首席代表,在旧约时代有巴比伦城,在新约时代有罗马城,而其它一切世上的邦国政权都是世俗之城的化身。世俗之城的居民们蔑视神,他们不知道或不承认上帝的存在和作为,而是把邪神假神放在高过真神的位置上,或是把自己当作神。
第二,关于两城的起源。奥古斯丁认为,人类自始祖亚当背叛上帝自甘堕落之时起,“由两种爱造成了两座城:由爱己之爱,轻视上帝,造成了世俗之城﹔由爱神之爱,厌弃自己,造成了天上之城”。奥氏以亚当的两个儿子为例,厌己爱神﹑向神真诚献祭的亚伯就是天上之城的居民代表,爱己厌神﹑渺视神权﹑谋杀亚伯的该隐则是世俗之城的居民代表。
第三,关于两城的划分。奥氏指出,他所说的两城不是按空间上或地理上的划分,也不是按民族风俗上或宗教文化上的划分,而是指有着不同追求的人类社会团体的划分。“天下万国,虽宗教与风俗各异,言语、武器、衣冠不同,然而人类只有两个大团体,若照圣经上的话,我们可称之为两座城子,一个是由愿意依照肉欲生活的人组成,而另一个由愿意依照精神生活的人组成,若各得其所望,则平安无事”。运用到现实生活中,那些因人的原罪而受罚的人们完全有自由意志可以选择自己想成为哪一座城中的居民。世界是有序的,人若选择那居高位的至高者上帝,依着“爱神和爱人若己”这两大诫命的精神而生活,其结果是永生﹔人也可以选择那居住在阴暗之中的撒但为主,依着自己的肉欲而生活,其结果是永死。
奥古斯丁能看出这一种具有普世意义的人类团体划分,其中凝结了他自己一生的人生经验和宗教体验,他本人正是从那座世俗之城走出、来到这座上帝之城的“先持绿卡、后又归化的新移民”。
第四,关于两城的历史发展进程。奥氏声称,两城之界泾渭分明,但两城之发展进程却是“自始至终混合在一起”,“直到通过最后审判它们才被分开”,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两城之说又是“隐喻性的”﹑“象征性的”。也就是说,在人类社会的历史现实和历史长河中,上帝之城并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社会实体,而是一种启示性的象征,他认为“上帝之城过去确实有过与之相似的某种影像和预言,它们是上帝之城的象征,而不是它在特定时间内在世的代表。这个影像也被称作圣城,因其象征性而得此名,它并不直接显示那将要到来的那个实在”。上帝之城的历史存在于世俗历史之外,上帝之城自无限的亘古时就独立存在,比如,原天使长撒但在犯罪之前,有所谓的“天使之城”﹔上帝之城在以后还要独立存在到无限的永永远远,比如,在末世审判之后,有所谓的“新天新地新圣地”。
第五,关于基督教会和基督徒在两城中的处境。奥氏认为,教会乃上帝之城之象征,为教职阶级所组成的有形实体,它虽非上帝之城本身,但是“现世教会也是基督的国,也就是天国。同理,现世的圣徒也与基督一样掌权,不过与来世掌桶有些情形上的不同﹔虽然稗子在教会中与麦五一同生长,可是稗子不与基督一同掌权”。上帝之城的居民是上帝所拣选的人,是蒙恩得救的人,被拣选的人一定是在这个有形的教会中,但并不是所有在有形教会中的人都是被上帝所拣选的,实际上,在有些身在教会中的人也会“毫不犹豫地与我们的敌人一起反对上帝”。但是基督徒不要因此而失望,因为“实际上在现世两城是相互纠缠、混合的,直至最后审判,它们才被各自分开”。
另外,两城如此划分并不是说基督徒在精神属于上帝之城,在肉身上属于世俗之城,而是指“基督徒以灵与肉上下有序的生活态度从事着世俗的工作”,也就是说基督徒有双重身份,既是上帝之城中的居民,也是世俗之城中的客旅,上帝之城是他们永久的家,而世俗之城只是他们人生旅途中的暂居所。鉴于这种客观事实,分别为圣的基督徒必然也是世俗社会中的成员,虽然与非基督徒相比,基督徒有着“不同的信、望、爱”,但也“同样享受世间的利或者遭受邪恶”。
第六,关于世俗国度政权在两城中的处境。奥古斯丁认为,所有世俗国度都是世俗之城,是在与神相关的历史长河中是有限的﹑暂时的,世俗之城必随上帝之城的日益扩张而最终被消没,教会必然会渐进到最后统治世界的地位,所以,基督教与政府理当密切联合,政府存在的目的不仅是维持秩序及和平,政府也要作人民的“敬虔之父”。这一点听上去好像跟中国人喜欢把政府当作照顾自己的“父母”这一概念相类似。不过,政府如何做人民的“敬虔之父”呢?它应该倡导对上帝的真正敬拜,它与教会要彼此依赖,彼此帮衬,互尽义务。奥古斯丁显然肯定了教会优越于世俗国家,但他其实也没有要求教会在现实生活中要凌驾于国家之上。他的这一种思想直接影响到欧洲中世纪的神治国家,甚至可以说,后来的欧洲中世纪国家的建立和治理是建立在奥古斯丁的世俗国家的理念之上。
第一,关于两城的存在之实据。上帝之城也即“神的城”,它并非是奥古斯丁的凭空捏造,而是有圣经做为根据的,它是一种确确实实的客观存在。《诗篇》第八十七章第三节就有这样的经句:“神的城啊,有荣耀的事乃指着你说的”。在《诗篇》第四十八章中又说:“耶和华本为大!在我们神的城中,在他的圣山上,该受大赞美。锡安山--大君王的城,在北面居高华美,为全地所喜悦。......神必坚立这城,直到永远”。奥古斯丁指出,这些经文都是证明上帝之城存在的无可否认的确据。
这座神的城、即上帝之城,要如是理解:在世俗层面上是指耶路撒冷城﹔在属灵层面上是指那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天上的城”,也就是神的宝座之所在,也是天国国王耶稣基督所统治的“天国”之所在。而且,这个世界的创造者和主宰者是真神,他欢迎人们来做他的圣洁的子民。
与上帝之城相对,世俗之城也是有目共睹的客观存在。世俗之城的首席代表,在旧约时代有巴比伦城,在新约时代有罗马城,而其它一切世上的邦国政权都是世俗之城的化身。世俗之城的居民们蔑视神,他们不知道或不承认上帝的存在和作为,而是把邪神假神放在高过真神的位置上,或是把自己当作神。
第二,关于两城的起源。奥古斯丁认为,人类自始祖亚当背叛上帝自甘堕落之时起,“由两种爱造成了两座城:由爱己之爱,轻视上帝,造成了世俗之城﹔由爱神之爱,厌弃自己,造成了天上之城”。奥氏以亚当的两个儿子为例,厌己爱神﹑向神真诚献祭的亚伯就是天上之城的居民代表,爱己厌神﹑渺视神权﹑谋杀亚伯的该隐则是世俗之城的居民代表。
第三,关于两城的划分。奥氏指出,他所说的两城不是按空间上或地理上的划分,也不是按民族风俗上或宗教文化上的划分,而是指有着不同追求的人类社会团体的划分。“天下万国,虽宗教与风俗各异,言语、武器、衣冠不同,然而人类只有两个大团体,若照圣经上的话,我们可称之为两座城子,一个是由愿意依照肉欲生活的人组成,而另一个由愿意依照精神生活的人组成,若各得其所望,则平安无事”。运用到现实生活中,那些因人的原罪而受罚的人们完全有自由意志可以选择自己想成为哪一座城中的居民。世界是有序的,人若选择那居高位的至高者上帝,依着“爱神和爱人若己”这两大诫命的精神而生活,其结果是永生﹔人也可以选择那居住在阴暗之中的撒但为主,依着自己的肉欲而生活,其结果是永死。
奥古斯丁能看出这一种具有普世意义的人类团体划分,其中凝结了他自己一生的人生经验和宗教体验,他本人正是从那座世俗之城走出、来到这座上帝之城的“先持绿卡、后又归化的新移民”。
第四,关于两城的历史发展进程。奥氏声称,两城之界泾渭分明,但两城之发展进程却是“自始至终混合在一起”,“直到通过最后审判它们才被分开”,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两城之说又是“隐喻性的”﹑“象征性的”。也就是说,在人类社会的历史现实和历史长河中,上帝之城并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社会实体,而是一种启示性的象征,他认为“上帝之城过去确实有过与之相似的某种影像和预言,它们是上帝之城的象征,而不是它在特定时间内在世的代表。这个影像也被称作圣城,因其象征性而得此名,它并不直接显示那将要到来的那个实在”。上帝之城的历史存在于世俗历史之外,上帝之城自无限的亘古时就独立存在,比如,原天使长撒但在犯罪之前,有所谓的“天使之城”﹔上帝之城在以后还要独立存在到无限的永永远远,比如,在末世审判之后,有所谓的“新天新地新圣地”。
第五,关于基督教会和基督徒在两城中的处境。奥氏认为,教会乃上帝之城之象征,为教职阶级所组成的有形实体,它虽非上帝之城本身,但是“现世教会也是基督的国,也就是天国。同理,现世的圣徒也与基督一样掌权,不过与来世掌桶有些情形上的不同﹔虽然稗子在教会中与麦五一同生长,可是稗子不与基督一同掌权”。上帝之城的居民是上帝所拣选的人,是蒙恩得救的人,被拣选的人一定是在这个有形的教会中,但并不是所有在有形教会中的人都是被上帝所拣选的,实际上,在有些身在教会中的人也会“毫不犹豫地与我们的敌人一起反对上帝”。但是基督徒不要因此而失望,因为“实际上在现世两城是相互纠缠、混合的,直至最后审判,它们才被各自分开”。
另外,两城如此划分并不是说基督徒在精神属于上帝之城,在肉身上属于世俗之城,而是指“基督徒以灵与肉上下有序的生活态度从事着世俗的工作”,也就是说基督徒有双重身份,既是上帝之城中的居民,也是世俗之城中的客旅,上帝之城是他们永久的家,而世俗之城只是他们人生旅途中的暂居所。鉴于这种客观事实,分别为圣的基督徒必然也是世俗社会中的成员,虽然与非基督徒相比,基督徒有着“不同的信、望、爱”,但也“同样享受世间的利或者遭受邪恶”。
第六,关于世俗国度政权在两城中的处境。奥古斯丁认为,所有世俗国度都是世俗之城,是在与神相关的历史长河中是有限的﹑暂时的,世俗之城必随上帝之城的日益扩张而最终被消没,教会必然会渐进到最后统治世界的地位,所以,基督教与政府理当密切联合,政府存在的目的不仅是维持秩序及和平,政府也要作人民的“敬虔之父”。这一点听上去好像跟中国人喜欢把政府当作照顾自己的“父母”这一概念相类似。不过,政府如何做人民的“敬虔之父”呢?它应该倡导对上帝的真正敬拜,它与教会要彼此依赖,彼此帮衬,互尽义务。奥古斯丁显然肯定了教会优越于世俗国家,但他其实也没有要求教会在现实生活中要凌驾于国家之上。他的这一种思想直接影响到欧洲中世纪的神治国家,甚至可以说,后来的欧洲中世纪国家的建立和治理是建立在奥古斯丁的世俗国家的理念之上。
文艺复兴早期佛罗伦萨画派艺术家波提切利于1480年的作品《奥古斯丁》
《上帝之城》篇幅之鸿巨,论题之重复,思想之庞杂,客观地充分地反映了奥古斯丁一辈子的人生历程和属灵体验,也融会了他一生中的主要思想,有人称它是“奥古斯丁思想的成熟之花”,是“他一生思想之结晶”,应不为过。
虽然从许多方面来说,奥古斯丁的思想表述得清晰如镜,但是各种成分盘根错节地绞织在一起,充满了不少矛盾观点。这些成分中掺杂有新柏拉图派的哲学思想﹑摩尼教义中的光明与黑暗的概念﹑通俗基督教传统﹑修道式禁欲主义,等等。后世在基督教内所兴起的许多各类运动和思潮,都可以看到奥古斯丁的影响,甚至有人把奥古斯丁的思想极端化为“奥古斯丁主义”。这是旁话。
虽然从许多方面来说,奥古斯丁的思想表述得清晰如镜,但是各种成分盘根错节地绞织在一起,充满了不少矛盾观点。这些成分中掺杂有新柏拉图派的哲学思想﹑摩尼教义中的光明与黑暗的概念﹑通俗基督教传统﹑修道式禁欲主义,等等。后世在基督教内所兴起的许多各类运动和思潮,都可以看到奥古斯丁的影响,甚至有人把奥古斯丁的思想极端化为“奥古斯丁主义”。这是旁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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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节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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